1、人民防空工程質量指滿足國家現行人民防空有關法律、法規、技術標準、設計文件及人民防空工程合同中對人民防空工程的“防護等級”、“通訊、警報設施的有效性”和“相關質量標準”等特性的綜合要求。
2、對于現場所用原材料、半成品、工序過程或工程產品質量進行檢驗的方法,分為三類:目測法、量測法、試驗法。
3、基坑工程的方案應符合"安全可靠、技術先進、經濟合理、方便施工”的原則。
4、水泥土攪拌樁圍護結構是采用攪拌機械將水泥和原狀士強行攪拌,形成連續搭接的水泥土狀加固體擋墻。水泥土攪拌樁圍護墻兼作隔水帷幕。
5、當掘進對穿、斜交、正交坑道、地道時,必須有準確的實測圖。當兩個作業面小于或等于15m時,應停止一面作業。
6、炸藥的質量控制: 1外觀監控2濕度監控3殉爆監控
7、模板及其支架應符合下列規定:
(1)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、剛度和穩定性;
(2)能可靠地承載新澆筑混凝士的自重和側壓力,以及在施工過程中新產生的荷載;
(3)保證工程結構和構件各部分形狀、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確;
(4)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;
(5)臨空墻、門窗墻的模板安裝,其固定模板的對拉螺栓上嚴禁采用套管、混凝士預制件等;
(6)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裝過程中,必須設置防傾覆的臨時固定設施。
(7)受拉鋼筋綁扎接頭的搭接長度
鋼筋類型 混凝士強度
HPB235級 C20 C25 高于C25
HRB335級 35d 30d 25d
月牙紋HRB400級 45d 40d 35d
RRB400級 55d 50d 45d
8、 工程口部、防護密閉段、采光井、水庫、水封井、防毒井、防暴井等有防護密閉要求部位,應一次整體澆筑混凝士。
9、側墻的水平施工縫應設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500mm的墻上;當側墻上有孔洞時,施工縫距孔洞邊緣不宜小于300mm。
10、如拆模后發現結構存在蜂窩、麻面、露筋,甚至孔洞時,不允許施工單位自行修補,應報請監理工程師檢查,根據嚴重的程度,區別地進行修補。如對影響結構性能的缺陷,必須請設計單位共同研究處理,經設計同意方可修補。
11、相鄰防護單元之間的隔墻應為鋼筋混泥土防護密閉隔墻,它應與主體結構同時施工,并嚴格控制其材質和厚度。一般對防常規武器五級的為250mm,對防常規武器六級的為200mm。
12、若相鄰防護單元的防護等級不同時,嚴格檢查和監控高抗力的防護密閉門應設置在低抗力防護單元一側;低抗力防護密閉門應設置在高抗力的防護單元一側。
13、抗爆隔墻可在臨戰時構筑,其材料要求:
(1)鋼筋混泥土厚度≥200mm(防空地下室為120mm) ;
(2)混泥士厚度≥250mm ;
(3)鋼板隔墻≥l0mm(單建式工程有此條) ;
(4)沙袋厚度≥500mm ,高|800mm(防空地下室有此條)
(5)抗爆隔墻不應采用磚砌體砌筑。
14、乙類防空地下室出人口臨空墻厚度不小于250mm ;
15、嚴格監控門框墻的厚度≥300mm ,混凝士強度等級≥C30。
16、每個防護單元應不少于個直通地面的出入口(豎井式除外),當防護單元面積大于1000m2時,應設置不少于二個出入口,戰時使用的主要出入口應直通地面,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直通地面出入口時,各口之間宜保持較大距離,一般不宜小于15m ,并設置成不同朝向。
17、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: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20kg/m3 ;摻有活性摻合料時,水泥用星不得少于280kg/m3
18、防水混凝土結構,應符合下列規定:
(1)結構厚度不應小于250mm;
(2)裂縫寬度不得大于0.2mm ,并不得貫通;
(3)迎水面鋼筋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50mm。
19、變形縫處混凝土結構的厚度不應小于300mm。
20、滅火的基本方法: 1隔離法2窒息法3冷卻法4抑制法。
21、防火門、防火窗應劃分為甲、乙、丙三級。其耐火極限:甲級應為1.2h;乙級應為0.90h ;丙級應為0.60h。
22、裝飾工程設計圖,裝飾裝修工程必須保證人防工程的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。當設計對主體結構有改動時,必須由原結構設計單位或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核查,對建筑結構的安全性進行核驗、確認。